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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高收益骗局员工被骗3.5万元

【标题】冒充领导高收益骗局员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返还投资款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领导的陌生来电,称有高收益理财项目需立即操作。对方通过电话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APP进行投资,承诺日收益达15%。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按指示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并多次提供短信验证码。后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发现账户被盗用遂报警,警方查明该APP为伪造平台,实际并无真实交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投资,且已提供所谓项目资料,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合同或交易流水,且其提供的网站截图显示平台已注销。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及警方调查结论,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提供他人身份信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

【分析启示】警惕自称领导的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完整证据链。企业应加强员工反诈培训,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做局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