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婚恋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婚恋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后遭遇冒充领导的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投资旅游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畅游宝'的涉案APP,通过伪造转账凭证骗取其信任。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李某指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随后以'项目资金冻结'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察觉异常后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任何业务往来,APP截图及转账记录无法证明存在诈骗合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调取平台数据。经核实,涉案APP确由该公司运营,但无法确认李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庭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诈骗行为,但部分转账流程需进一步查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金额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解释》第3条关于资金追缴的规定
【分析启示】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时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平台方需加强实名认证,APP运营者应建立资金流向监控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阻断并配合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