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招聘人员骗虚拟币

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招聘人员骗虚拟币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招聘人员骗虚拟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某。对方以可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李某某提供的网站截图系伪造,且所谓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不存在真实交易,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财物;被申请人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任何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微信转账记录、网站截图等证据认定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被申请人举证证明交易真实性。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仲裁庭采信申请人提交的虚拟币交易记录及伪造网站截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招聘的诈骗分子,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虚拟币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防范冒名诈骗风险。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