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员被虚假APP诱导转账获赔2万元
【标题】家政员被虚假APP诱导转账获赔2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平台注册员工,因涉嫌投资理财合同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平台接单时,被平台客服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诱导下载虚假理财APP。对方冒充贷款专员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声称需将服务费转入虚拟币账户才能提现。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平台失联,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操作失误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平台责任范围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张某某账户异常操作记录,审查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客服使用公司工号诱导转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且监控视频显示其员工曾指导操作虚拟币交易流程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认定平台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新型诈骗话术,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避免沦为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