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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征信修复骗局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征信修复骗局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征信修复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添加自称征信修复顾问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能帮助提升征信评分、解除不良记录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征信修复通'APP。在支付约3.5万元服务费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实际从事网络借贷业务,且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平台工作人员在沟通过程中多次发送伪造的征信系统短信截图,后被平台以'违规操作'为由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存在虚构事实行为?服务费性质是正常交易还是诈骗所得?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注册信息及银行流水,发现李某注册账号时使用伪造的金融从业资格证照片。某科技有限公司虽否认直接参与,但无法解释为何允许虚假身份注册及伪造征信截图的传播。鉴定机构确认涉案APP与正规征信系统无关联,张某某提交的短信截图经技术验证为AI生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明知或应知李某虚构事实仍提供平台服务的过错,裁决返还张某某本金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以虚假事实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身份核验义务,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消费者应核实机构资质,避免轻信'快速提升征信'等话术。网络服务商发现异常账号应及时封停,避免成为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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