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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骗取培训费被仲裁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骗取培训费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诈骗纠纷案,张某某系该公司前员工,案由涉及教育培训及精准信息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留学归来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培训费。期间通过伪造公司文件、虚构跨境资金监管流程,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并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完成支付。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际为无资质的个人,且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实际提供任何培训服务,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自愿支付费用且已过仲裁时效;张某某则认为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培训费及利息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平台信息记录及转账流水,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存在真实培训服务,亦未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3.5万元,并承担平台信息调取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伪装诈骗,留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注意资金跨境流转的证据保全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