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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误信婚恋对象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婚恋对象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男性)因网络诈骗纠纷向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教育培训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微信结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女士,对方以能办理考试包过为由多次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虚假平台充值。期间李女士伪造公司文件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张某某先后转入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遂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警方查明该平台系伪造资质的诈骗窝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假宣传导致其受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否认与李女士存在关联,称其为独立第三方,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对部分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某科技有限公司实为诈骗平台关联企业,存在协助转移资金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过错,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诈骗责任认定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骗局与教育培训诈骗结合的新套路,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平台资质,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