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诈骗虚构安全账户员工被骗3.5万元
【标题】求职诈骗虚构安全账户员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客服岗位,因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工作。面试后,公司人事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通过微信要求其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发送短信,称需通过APP完成资金监管流程,后以'资金多级拆分需补足差额'为由多次要求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公司失联,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安全账户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流程,称账户冻结为第三方平台操作失误,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异常、所谓'安全账户'与公司账户无关、冒充公职人员等关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交易场景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中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等异常操作,核实所谓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建议求职者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工作无关的费用,否则可能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