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网购被骗3.5万冒充领导诈骗案
【标题】学生网购被骗3.5万冒充领导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网络购物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某日,地点为某市。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商品时,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店铺内有超低价电子产品。客服人员以'领导特批'为由要求其添加私人微信联系'领导',并声称需先垫付费用后返佣。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期间被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及支付密码,最终发现对方账户非该公司官方账户且商品无法送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客服冒充公司领导虚构交易流程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失误,且已提供商品链接证明交易真实性,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支付凭证、聊天记录及电商平台订单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经核实,涉案账户确非公司对公账户,客服人员亦无法提供有效授权证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通过虚构'领导指示'诱导转账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充分证明对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仅支持返还本金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虚假交易场景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资质,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支付时避免向个人账户转账,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不得随意泄露。发现被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