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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安全账户诈骗案

【标题】直播带货安全账户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用户,被该公司以直播带货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直播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商品。客服以'安全账户验证'为由要求下载公司提供的虚假APP,谎称需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跨境资金流转以保障交易安全。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经核查发现资金被转入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直播带货场景实施诈骗;公司称交易真实有效,提现障碍系用户操作失误导致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及资金流向凭证。申请人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明细,证实资金被转入境外账户。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存在真实交易,且对虚假APP的来源无法解释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平台资质,警惕所谓'安全账户'要求。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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