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扫码支付遭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扫码支付遭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求职,应聘网络代购岗位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代购工作,对方以高薪为诱饵要求通过QQ沟通。面试时,招聘人员伪造公司资质并谎称可提供海外购物渠道,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保证金打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转账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遂向警方报案。监控视频显示该虚拟币账户与公司注册地存在关联,但公司否认存在履约能力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代购资质骗取保证金;公司称已履行入职程序且资金用于平台交易,要求终止虚拟币通道转账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QQ群的聊天记录,发现对方多次要求脱离平台交易。鉴定机构确认虚拟币账户与公司注册地存在资金往来关联。公司未能提供实际代购业务证据,张某某提交的监控视频显示其账户存在异常操作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认定其构成合同诈骗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虚拟币等非正规支付方式。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报案。老年人群体更需加强网络交易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