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虚假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低价商品为诱饵,谎称需先垫付货款再返佣,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其个人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平台封停涉案账号,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虚构身份遂向仲裁委提起维权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认为应由李某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平台运营数据。经核查,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在平台上创建账号,且公司未对异常交易进行有效监管。仲裁委综合银行流水、账号封停记录及证人证言,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款项,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对平台责任的界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用户应警惕高危人群的虚假身份诈骗,网络交易需留存完整证据链。平台方应加强实名认证与交易监控,避免因管理疏漏导致用户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