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虚假培训公司骗钱难追回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培训公司骗钱难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教育培训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入职后发现公司实际从事虚假教育培训业务。公司负责人以'投资导师'名义通过电话诱导张某某缴纳'入金费',声称可提供内幕消息获取高额回报。张某某使用网贷提现3.5万元后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公司无办学资质且多次失联,遂申请仲裁要求退款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张某某未按流程操作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网站截图、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合作协议,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注册地与运营地不符,且官网显示的课程与实际业务严重不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3.5万元,并承担50%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虚假培训项目诈骗,需留存完整证据链。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