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审批为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王某。王某以能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支付'服务费',并虚构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购业务场景。张某某先后通过5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收到包含虚假合同、伪造审批通过通知的短信及通话记录。后王某失联,资金流向显示经3个中间账户拆分转出,最终流向境外虚拟钱包。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对王某的诈骗行为存在过错及责任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异常资金流向证明及王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证据。公司仅提供平台合作协议,未能证明已尽到审核义务。仲裁员结合通话记录中王某使用公司名义及资金拆分异常特征,认定存在共同侵权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张某某自行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金融机构审慎义务的要求,结合《民法典》第1168条关于共同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金融服务'类诈骗,遇资金要求应优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认证,对异常交易建立预警机制。虚拟币转账前务必确认对方资质,避免资金被多级拆分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