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冒充公职高收益骗局损失3.5万
【标题】学生遭遇冒充公职高收益骗局损失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理财为名实施诈骗,涉案APP于2024年5月被平台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二手交易平台上遇到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内部理财项目'为由承诺月收益达15%。通过电信电话场景诱导,张某某下载涉案APP并按指示在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该公司业务员,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APP运营方存在虚构政府背景、伪造收益承诺等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履行警示义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APP下架公告作为证据。公司未能提供用户风险评估记录,且其客服人员承认曾通过电话引导用户操作。仲裁员依职权调取平台监管数据,确认涉案APP存在伪造政府资质的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电子数据固定规则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诱导,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查验政务公开信息。发现被骗应及时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必要时向平台监管部门同步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