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人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老人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老人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公务员考试包过'广告,对方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以提供内部资源为由要求支付虚拟币5万元。在多次视频沟通中,诈骗分子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获取其个人信息。后涉案APP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受骗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公职人员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培训服务,未参与虚假宣传。双方对是否存在冒充行为及责任划分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服务合规性,但指出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鉴定机构确认聊天记录中存在伪造公文行为,公司被认定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剩余诉求。认定公司未尽资质审核义务,需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承担部分过错。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虚假宣传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个人敏感信息处理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网络服务提供者需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用户应警惕'内部资源'等话术陷阱。遭遇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时,应立即冻结转账并保留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