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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中奖骗局现金交付被诈骗

【标题】老年人中奖骗局现金交付被诈骗

【基本信息】本案为一起以婚恋交友为幌子的诈骗纠纷,受害者张某某为65岁退休人员,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金额约3.5万元,案发时间为2024年5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中奖福利'为诱饵,诱导其点击伪造的招聘平台链接,谎称需支付'保证金'和'税费'才能领取奖品。张某某在未核实平台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向李某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为虚假平台,资金已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转至境外账户,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点击链接且未签订合同,应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平台合法性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银行流水及转账凭证。公司对电子证据的完整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通过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确认资金确已转出并无法追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行为,参照《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12条,判定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条【故意隐瞒事实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电子数据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婚恋场景中的'中奖骗局',应核实平台资质及交易流程。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求职,发现异常资金流转应及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电子证据完整性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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