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充值被判诈

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充值被判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充值被判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平台纠纷申请仲裁,案由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承诺提供低价商品返佣,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继续充值,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虚构身份,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投资老师骗取款项,公司称系用户自主交易。双方争议核心为李某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平台是否尽到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及第三方支付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异常。平台未能提供李某身份核实证据,张某某提交的QQ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刻意隐瞒真实账户信息,存在诱导充值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平台未尽审核责任,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遭遇诱导充值应立即冻结交易并保留证据。根据《网络安全法》第44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用户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