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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骗转账要求退款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转账要求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虚假贷款服务诱导充值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大额贷款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手续费。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第三方账户后,发现账户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企业,且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事后平台以未签订合同为由拒绝退款,张某某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款项转入非官方账户,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通过技术鉴定认定聊天记录具备证据效力,但第三方账户与平台无直接资金往来关联。张某某提交的电子数据固定证明显示其已保存完整对话记录及转账凭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不足的后果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条款,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个人需提高对网络贷款诈骗的警惕性。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通过正规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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