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骗局骗取3.5万元赔偿获支持

婚恋骗局骗取3.5万元赔偿获支持

【标题】婚恋骗局骗取3.5万元赔偿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诈骗损失追偿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认识自称公务员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教育培训退费为由,要求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先后6次通过银行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分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确认李某多次使用伪造的公职人员身份信息,公司员工王某承认曾协助李某伪造公司文件。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支付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证明已尽到就业审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员工虚构身份未尽审查责任,判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关于诈骗行为的处理规定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社交平台婚恋骗局,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用人单位需完善员工身份审查制度,防范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发现受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等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