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扫码付款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扫码付款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大学在校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学历提升为名诱导转账,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培训机构参加所谓'学历提升'讲座时,被工作人员以'教育局合作项目'名义诱导下载'学习通'APP。该APP界面与正规教育平台高度相似,客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其转账3.5万元至'安全账户'以解冻学习资料,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后发现平台无法使用,且APP已于2024年7月被下架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平台系第三方合作项目,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付款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APP下架公告及聊天记录,被申请人未能举证证明平台真实性。庭审中双方就'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展开辩论,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场景和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3.5万元款项并赔偿维权支出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机构诱导下载虚假平台,核实所谓'安全账户'合法性。转账前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合作资质,保留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作为维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