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虚拟币被骗案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虚拟币被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于2024年某月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接触自称企业家的王某,后被诱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虚假教育培训,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转入虚拟币账户。平台在发现账户异常后封停涉案账号,张某某遂申请仲裁要求追回损失。
【事实背景】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匹配到虚构身份的王某。王某以投资理财为名,引导张某某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端职业培训'项目,声称可获取内部招聘资源。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培训费转入王某提供的虚拟币钱包,后发现该平台实为诈骗窝点,王某账号被平台封停且无法联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审核对方资质且诱导脱离平台交易导致损失;平台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用户私下转账行为导致资金无法追回。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存在审核失职及是否应对用户私下交易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虚拟币转账凭证、平台客服对话记录等证据;平台出示用户协议及风控系统日志。仲裁员重点审查聊天记录完整性及虚拟币交易链路,确认王某账户存在异常登录痕迹且未通过平台官方渠道收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对注册用户身份审核存在重大疏漏,但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即进行虚拟币私下转账,判定平台承担30%责任,张某某自担70%风险。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款项的20%即7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50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交易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2条,平台未履行合理审核义务构成过错,但用户对交易风险具有基本认知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需警惕'投资培训'类话术,避免通过非平台渠道进行资金交易。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及时向平台反馈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