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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征信修复服务及资金非法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QQ群中添加自称某银行客服的陌生好友,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推荐虚假购物平台。张某某通过该平台购买所谓'征信修复服务',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要求退款时被威胁关闭账户。诈骗分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资金转至境外,随后伪造网站截图误导张某某操作,期间多次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服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交易,且已通过QQ完成服务交付,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QQ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网站截图证据,确认资金跨境流转轨迹。公司未能提供实际服务履行证据,张某某提交的多份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仲裁委采纳其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款项并赔偿损失共计4.2万元,冻结其境外资金账户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2条、第179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4条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申请紧急止付。金融机构应加强客户信息保护,防止被冒充进行诈骗活动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