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被诱导转账3.5万元遭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诱导转账3.5万元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后被以贷款名义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以能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虚构公司背景及贷款资质,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服务费。期间通过直播带货方式展示虚假投资收益,要求张某某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完成转账操作。资金通过跨境支付平台被转移,后李某失联且无履约能力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利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资金跨境流转是否构成公司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张某某提交了李某冒充贷款专员的对话截图、多次要求验证码的银行流水及平台用户信息。公司虽否认关联,但未能证明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仲裁员通过资金流向追踪发现异常交易路径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8万元服务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冒充金融人员的诈骗套路。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资质,保留验证码请求等关键证据。跨境资金流转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