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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低价商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低价商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交易与资金侵占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器械代理的李某某。对方以'低价进货'为诱饵,声称可代理某养老项目产品,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在要求签订合同前,李某某通过QQ假称需验证账户安全,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进行屏幕共享,随后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并消失。涉案APP因用户投诉被平台下架,张某某留存有银行流水及电子数据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未参与交易,且用户未核实对方资质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用户数据确认李某某为虚假账号,审查银行流水显示资金转入虚拟币平台,电子数据固定显示多次要求验证码及屏幕共享操作。公司未能提供交易主体身份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据,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3.5万元保证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虚拟交易案件的若干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虚假商业合作陷阱,核实对方资质与履约能力。遭遇要求验证码、屏幕共享等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证据,及时通过公安机关报案并固定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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