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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招聘平台骗3.5万遭追偿

【标题】求职者被招聘平台骗3.5万遭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岗位,因公司要求缴纳贷款保证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直播带货工作信息,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要求其先缴纳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后,被要求将款项转入虚拟币账户进行'资金审核',期间公司通过聊天工具承诺返还前期投入。在收到约5000元返还款项后,公司突然失联,张某某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审批流程,通过虚拟币通道实施诈骗;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商业合作模式,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合理成本后返还剩余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通讯记录、转账流水及虚拟币交易凭证,发现公司多次使用'贷款审批'等模糊表述诱导转账。经鉴定,相关聊天记录显示公司工作人员承认'资金进入虚拟币通道后无法提现',且存在'先返小利骗取信任'的明显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和违规操作实施诈骗,裁决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共计约3.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贷款审批为名要求转账的招聘陷阱,核实公司资质时注意查验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性。发现资金流向异常时,应及时固定电子数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轻信'先返利'等诱导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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