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培训骗局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培训骗局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广'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承诺缴纳培训费可获额外奖励。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培训费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后,李某以'中奖需补交税款'为由要求二次转账,后通过微信频繁联系并诱导其在购物平台操作虚假订单。当张某某要求退款时,发现公司网站无法访问且客服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虚假培训机构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被申请人称系双方自愿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且已履行部分服务。争议焦点在于虚拟币转账是否构成诈骗、社交平台宣传是否存在虚假成分、电子证据能否证明资金流向与诈骗行为的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虚拟币交易记录及购物平台虚假订单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说明虚拟币账户与公司主体的对应关系。仲裁员依据《电子签名法》对电子证据进行真实性核验,确认其与案件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退还3.5万元培训费,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关于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以培训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机构资质。对于要求扫码付款的交易,需先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维权时应同步保存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冻结相关虚拟币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