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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平台投资被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投资被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直播带货业务,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李某以'金融理财'为名推荐某教育培训项目,声称通过直播带货可获高收益。张某某先后向李某提供的'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购买课程,期间多次被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后发现该公司并无正规金融资质,且直播内容与教育培训无关,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资质进行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提供教育培训服务,主张仅需退还部分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显示张某某账户多次向李某个人账户转账,且该公司未提供任何培训材料。李某承认冒充银行人员但称资金用于'流量扶持'。仲裁委采纳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资质,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审核,建议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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