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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公职人员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公职人员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考试包过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结识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声称可帮助通过公务员考试,承诺年化收益达30%且无风险。通过线下接触获取张某某个人信息后,李某以公司名义伪造政府文件,诱导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至境外账户。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谎称资金已安全流转,后公司失联且涉案支付宝账号被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合作,且已按约定提供考试资料,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支付宝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社区监控视频,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证件并虚构考试包过承诺。公司未能出示有效服务协议及考试资料,亦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要求公司提供跨境资金流转合法凭证,其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配合举证

【仲裁结果】裁决认定公司构成诈骗,责令限期返还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考公保过'等高收益承诺,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出示官方证件。发现资金异常跨境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通话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