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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代购遭遇虚假招聘诈骗案

【标题】个体代购遭遇虚假招聘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应聘代购业务,对方以虚假身份冒充公司HR,承诺先垫付货款后返佣。在签订虚假合同后,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对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作为保证金及首批货款。后发现该代购平台系伪造,对方失联并存在资金快速转移至多个关联账户的行为,遂向仲裁机构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公司身份及代购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仅认可部分转账记录的真实性并称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部分返佣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电商平台交易记录及第三方支付流水,确认张某某转账凭证与平台信息存在矛盾。公司未能提供实际代购订单及物流信息,亦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双方存在明显欺诈行为,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且无还款意愿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5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资质及合同条款,避免轻信'先垫付后返佣'等异常承诺。发现资金异常转移时应及时报警并保全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电商平台调取交易数据作为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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