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培训机构诈骗学员3.5万元被仲裁追责
【标题】虚假培训机构诈骗学员3.5万元被仲裁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公司涉嫌通过虚构资质进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职业培训为名承诺推荐高薪工作。期间多次要求其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并通过财务人员伪造对公账户交易记录。公司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完成支付,后以'课程升级'为由持续诱导扫码付款,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合同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费用;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转账行为属个人投资决策。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子数据固定报告。公司无法提供实际培训服务证据,财务人员承认曾使用虚假账户信息。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伪造身份信息进行诱导。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虚构培训资质,通过伪造对公账户及要求验证码等方式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承担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义务;《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可采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机构资质,警惕要求验证码及安全账户转账等异常操作。电子数据保存需及时完整,维权时注意证据链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