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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代购诱导转账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代购诱导转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虚假代购业务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经营海外代购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宣称可提供正品美妆产品,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其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货款。后张某某发现该账户实为第三方控制,且李某失联,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警方调查发现李某未实际经营代购业务,某科技有限公司也未注册相关业务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代购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顾客自愿交易,且已通过平台公示账户信息,不应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等电子数据,发现其与李某约定的收款账户与公司官方账户不符。公司未能出示与李某的委托协议或业务授权文件,也未提供商品交付证据。仲裁员依据证据链认定存在虚构交易场景的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确认李某虚构代购业务构成诈骗,判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因公司账户已被注销,仅支持返还2.8万元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可撤销合同的条款,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应警惕虚假商业机会,转账前务必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电子数据需及时保存并固定证据,发现受骗应及时报警。电商平台应强化商户资质审核,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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