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客服诱导下载APP诈骗3.5万
【标题】学生被冒充客服诱导下载APP诈骗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搜索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声称可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并承诺考试包过。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张某某按指示下载涉案APP并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APP已因涉嫌诈骗被强制下架,且公司封停相关微信账号,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服务,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资质并诱导下载非法APP构成诈骗;公司辩称客服人员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微信完成交易,不承担退款责任。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是否应认定为平台交易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APP下架公告,确认客服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营销。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客服人员无关联,亦未举证交易流程符合正规教育服务规范。仲裁员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存在管理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并承担10%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
【分析启示】教育机构应加强客服资质审核,避免被利用进行非法交易。学生需核实服务资质及交易渠道,保留转账凭证等证据。本案中,公司虽非直接实施诈骗,但管理责任导致损失扩大,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