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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客服诈骗学生退款3.5万元

【标题】冒充客服诈骗学生退款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线上教育培训课程,支付约3.5万元费用。后其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电话,对方以可代办证书为由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提供平台账号密码。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转账2万元至指定账户,对方又以'退款流程'为名诱导其操作银行流水转账1.5万元。次日发现账户信息异常,资金被快速转出,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账户信息导致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诈骗指控。核心争议在于公司是否对冒充客服的诈骗行为存在过错及责任承担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官方电话号码和相似客服昵称。公司虽提出张某某未核实收款账户,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76条民事责任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机构应完善客服身份验证机制,警惕冒充客服诈骗套路。消费者需核实对方身份及账户信息,发现异常立即报警。本案警示:即便未签订合同,平台若存在管理过失仍需担责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