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扫码付款遭教育培训诈骗获赔
【标题】员工扫码付款遭教育培训诈骗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报名参加线上投资培训课程,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平台存在大量虚假宣传。培训期间,讲师以'内部资料'为由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扫码转账,期间公司员工李某等人多次与张某某线下接触并承诺保证收益。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培训能力且账户频繁异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员工串通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培训课程系第三方机构提供,员工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课程宣传资料及与李某的聊天记录。公司虽提供合作协议,但无法说明第三方机构资质。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及员工异常接触行为,认定公司存在审核失职。
【仲裁结果】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培训费用并赔偿损失,但因部分转账行为系张某某主动发起,酌情减轻公司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分析启示】警惕教育培训类诈骗需核实公司资质及员工身份,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用人单位应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风险管控,避免因管理漏洞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