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诱导转账受害者维权成功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诱导转账受害者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被害人,后以直播带货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主管的女子微信。对方以高额提成为诱饵,诱导张某某缴纳5000元保证金并购买价值约3万元的虚拟币。后以'安全账户'名义要求其通过跨境支付平台向多个陌生账户转账,最终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公司身份和招聘流程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网络交易,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网站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资金流转轨迹和聊天记录中的矛盾陈述认定存在虚构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虚拟币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其因跨境支付产生的手续费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招聘场景的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