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金融机构高收益骗局诈骗案
【标题】冒充金融机构高收益骗局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微信,对方谎称其为正规金融机构理财顾问,以'医疗养老项目培训'为名承诺年化收益率达24%。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张某某分三次通过现金及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培训费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培训业务且无法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金融机构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的培训协议,张某某未履行课程学习义务,且转账记录无法证明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人员的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培训机构宣传资料,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经核查,该公司注册为科技企业但无金融业务许可,且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方式转移涉案款项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冒用金融机构名义、伪造收益承诺等诈骗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本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高收益理财骗局,核实机构资质及业务范围。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避免陷入多级资金拆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