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虚构返佣张某某被骗3.5万元
【标题】冒充领导虚构返佣张某某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退费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职业培训保过班'广告,对方自称可先垫付费用后返佣。通过伪造领导微信截图,工作人员以'内部招生'名义诱导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并转账3.5万元。后因平台账户被冻结,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已注销,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合作,转账记录可作为投资凭证,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虚假领导微信截图、APP注册信息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合同。仲裁委通过调取电商平台数据确认公司存在刻意隐瞒真实业务范围的行为,并委托第三方鉴定APP是否为合法运营平台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用,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条款,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熟人领导'话术诱导转账,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平台备案信息。涉及虚拟币交易时,需特别注意资金流向的合法性,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