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遇冒充公检法考试包过诈骗案
【标题】求职者遇冒充公检法考试包过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岗位,公司以考试包过为由要求缴纳费用,期间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司法考试包过班'广告,对方以公检法人员身份要求其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后,对方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激活'保障账户',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且无法联系客服,遂报警。监控视频显示,诈骗分子使用与公检法无关的公司注册信息进行欺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检法人员构成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正常教育培训业务,要求验证码属于平台常规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平台交易记录、聊天记录截屏及监控视频,确认该公司注册信息与公检法无关联。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业务合法性,且APP下架事实已通过国家网信办通报佐证
【仲裁结果】裁决该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惩罚性赔偿共计10.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
【分析启示】招聘平台需对入驻企业资质严格审查,求职者遇要求验证码、冒充公检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本案中APP下架事实与诈骗行为存在直接关联,构成违法所得追缴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