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婚恋诈骗扫码转款胜诉
【标题】网购用户遭婚恋诈骗扫码转款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电商平台、第三方支付及冒充婚恋对象诱导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上与自称‘海归精英’的‘李女士’建立婚恋关系。对方以‘办理高薪证书’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公司提供的第三方支付渠道扫码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用。后张某某发现该APP已因诈骗风险被下架,且‘李女士’电话无法接通,遂向平台申请紧急止付未果,向仲裁委提起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分子利用APP实施诈骗;公司辩称APP已明确标注‘仅限内部培训’,且转账行为系用户主动操作,与平台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APP使用协议、支付记录及第三方风控报告。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凭证及APP下架公告,证明平台存在监管漏洞;公司仅出示用户注册条款,未能有效证明自身无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审核及风险提示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亦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平台运营方未履行合理注意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电商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验证及诈骗风险预警,用户需警惕婚恋场景中的‘高收益’诱导,遇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