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人扫码付款被虚假机构骗3.5万元

老人扫码付款被虚假机构骗3.5万元

【标题】老人扫码付款被虚假机构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交友软件收到自称'某招聘公司'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征信受损可办理修复业务。对方以'教育培训'为由,引导张某某添加所谓'客服'微信,谎称需缴纳3.5万元课程费用。在获取张某某手机验证码后,通过伪造的对公账户收取款项,随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学资质且无法提供服务承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否认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短信记录、转账凭证、验证码截图及公司虚假宣传材料。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通讯录,无法证明服务真实性。仲裁员认为关键证据指向诈骗行为,但需结合公安机关调查结果

【仲裁结果】仲裁委依据现有证据认定存在民事欺诈行为,支持返还投资款项但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征信修复'话术陷阱,核实机构资质时注意查验营业执照与教育部门备案信息。涉及大额转账需通过银行核实账户真实性,保存完整通讯记录作为证据。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避免仅通过民事途径维权。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