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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诈骗张某某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张某某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监管失责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国企员工的王某某。对方以'内部渠道可低价购优质商品'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推荐的虚假电商网站支付3.5万元定金。付款后王某某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并转账,期间发送伪造的公文截图和领导指示短信,称需跨境支付才能解冻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平台消失,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转账行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尽平台审查义务。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虚假交易存在监管责任,以及跨境支付是否构成诈骗既遂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张某某提交了127条短信记录及4笔跨境转账流水。公司承认平台存在异常登录记录但称系用户自主操作。经技术鉴定,涉案网站与公司备案信息不符,仲裁委采纳第三方支付记录作为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1万元款项,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查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商家资质,用户应警惕'内部渠道'等话术陷阱。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作为证据。跨境支付前务必核实收款方信息,避免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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