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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投资老师骗局骗走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投资老师骗局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误导,通过网络购物场景遭遇虚假投资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高收益低风险'兼职信息,通过客服添加微信后被诱导下载名为'财富通'的涉案APP。对方冒充投资老师声称能提供稳定收益,要求其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充值约3.5万元。在APP被平台下架前,张某某多次通过通话记录与对方沟通,期间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完成资金快速转移操作,后发现该APP系诈骗平台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APP真实性且诱导下载,构成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实际交易由第三方主导,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下架记录、通话录音及转账凭证,确认涉案APP确系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诈骗平台。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证据链完整涵盖网络购物场景中的诱导行为与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平台审核义务要求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平台应建立APP真实性核验机制,受害人应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屏等证据,发现诈骗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