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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婚恋平台遇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女子婚恋平台遇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未尽审核义务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李某某以低价商品为诱饵诱导投资。对方通过招聘平台获取其个人信息,要求下载伪造的第三方支付APP并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张某某账户被用于跨境资金流转。期间李某某以企业主身份虚构项目背景,诱导签订无实际效力的合同协议,最终通过技术手段封停涉案账号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已封停异常账号,认为赔偿责任应由诈骗者个人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载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经技术核查,涉案账号确系平台注册账号,但公司无法提供有效风控措施证明。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及资金跨境流转证据,认定平台存在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损失本金2.8万元,扣除平台已冻结的涉案账户异常交易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侵权责任条款及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认定平台未尽合理审核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需警惕冒充金融机构的诈骗话术,使用第三方支付时应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与异常行为监测机制,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后方可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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