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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遭追偿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服务产生纠纷,案由为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上与自称贷款专员的用户李某建立联系。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购买虚假代购服务。期间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验证,并多次以'紧急止付'为借口催促转账。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团伙,资金已被转移至境外账户,遂向仲裁机构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已提供风险提示且诈骗行为系用户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APP内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请求截图。公司仅提供用户协议文本,未能证明已有效识别并阻止诈骗行为。庭审中双方就平台责任边界展开辩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的风控措施与用户交互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1.0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造成用户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应提高警惕避免屏幕共享等敏感操作,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留存完整证据链。本案警示网络服务提供者须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避免因监管缺失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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