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遭遇虚拟币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遭遇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员工的李某。对方以能修复征信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代购专员'职位。在签订虚假合同后,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货款转入虚拟币账户,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期间李某多次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张某某,要求其配合屏幕共享操作,谎称资金冻结需立即处理。张某某因急于改善征信,未核实公司资质便完成支付,后发现对方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代购业务实施诈骗,公司辩称是双方自愿的商业合作。公司要求提供合同原件,但张某某仅能出示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且无法证明资金流向与公司存在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68条通话记录、12份聊天截图及第三方支付凭证。公司承认与张某某有过沟通,但称其主动要求虚拟币交易。仲裁员调取了虚拟币平台的资金流向记录,发现该账户与公司注册信息无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5.8万元损失,其中3.5万元本金及1.3万元利息,认定公司存在欺诈故意但张某某未尽合理审查义务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对虚拟币交易的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虚拟币交易存在资金流向追踪难题。建议求职者通过正规平台核实企业资质,对要求屏幕共享、虚拟币转账等异常操作保持高度戒备,及时保存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