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应聘直播带货遭虚拟币诈骗
【标题】学生应聘直播带货遭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岗位,双方约定高薪返佣模式,实际涉及虚拟币交易及资金拆分操作。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直播带货兼职信息,对方以'金融渠道合作'为由要求其先垫付3.5万元货款获取返佣资格。通过电话沟通后,对方冒充金融机构客服,以'验证账户安全'为名指导张某某下载虚拟币交易软件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张某某按指示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公司账户异常注销,联系客服时被挂断,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金融机构合作背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通过多级账户拆分完成资金流转,不存在违约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授权记录,公司仅提供所谓'合作方转账明细'。仲裁员重点审查了通话录音中'金融机构人员'身份真实性及资金流向异常性,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对其主张的'诈骗'行为不予全部支持,但确认公司存在违规操作需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交易场景的规制。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高薪返佣'陷阱,涉及虚拟币交易应提高风险意识。建议求职者核实企业资质,拒绝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