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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QQ冒充金融机构遭虚拟币诈骗

【标题】学生QQ冒充金融机构遭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涉案主体,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电子产品时,收到自称是金融机构客服的QQ好友申请。对方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退款为由,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及手机验证码,期间通过伪造的理赔流程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在完成信息填写后,诈骗分子以'先返小利'方式获取约3.5万元虚拟币,随后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拒不退款。张某某在案发后及时保存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虚拟币;公司辩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且交易过程无法追溯,请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电子证据真实性鉴定,确认QQ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资金多级拆分问题,调取了平台交易日志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核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判决返还张某某80%涉案虚拟币价值,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过错。

【分析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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