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诈骗3.5万元遭紧急止付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诈骗3.5万元遭紧急止付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通过社交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因学历提升需求陷入诈骗陷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幌子,声称可提供学历提升服务,诱导张某某缴纳培训费用。通过银行卡转账分三次支付约3.5万元后,李某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资金安全确认',后突然失联。张某某留存了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本质为学历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且已将资金用于项目运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短信截图、转账记录及平台对话记录,公司仅提供部分合作协议。经核查,公司业务人员存在伪造资质、隐瞒资金拆分事实等行为,且未按约定提供服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构成刑事诈骗,支持张某某要求终止合同并追回损失的请求,但因部分证据链不完整,未完全支持利息主张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虚假投资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虚假投资宣传,核实机构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遭遇资金要求验证码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及时保存聊天记录并报警处理。企业应规范资金管理,避免多级拆分导致资金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