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对象骗取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婚恋对象骗取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纠纷案,案由为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结识自称从事医疗养老项目的'李女士',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补贴为由要求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分三次转账后,发现对方账号被封停,遂报警并申请仲裁。调查发现该平台账号实际由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公司未对异常交易进行有效监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平台监管责任导致诈骗发生,公司辩称仅提供交易平台,不参与用户间的资金往来。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平台责任认定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账号实名认证信息及交易监控记录,公司仅出示了平台协议文本。经核对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的过错,但无法证明其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需对平台监管不力承担30%连带责任,但不承认直接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条款、《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投资者应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婚恋骗局,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